秦朐县属郡考
秦灭六国,略定边疆,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幅员辽阔而又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,彻底废除西周以来“封诸侯,建藩卫”的地方行政制度,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郡县制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载,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,初并天下,“海内为郡县,法令由一统”,于是“分天下为三十六郡”,后增至四十余郡,统治全国各地。秦置郡县数目、时间、地望等情况目前仍有诸多疑团及争议,其中也涉及到郯郡、东海郡乃至朐县。 秦时,连云港市名朐县。关于朐县属郡,史书记载有郯郡说、东海郡说。引人注意的是地方志书众口一词皆曰朐县属郯郡。故而,这一问题尚有辨析的必要。 先看地方志书。《隆庆海州志·舆图》:“秦始置朐山县,尝立石于朐山,刻曰‘秦东门’,属薛郡,后分为郯郡。汉改属东海郡,武帝置刺史时隶徐州。”《嘉庆海州直隶州志》:“海州……春秋为鲁之东境,后属楚。秦置朐县,属郯郡。汉属东海郡,亦分属琅琊郡。”《嘉庆志》引《通典》:“海州,在秦为薛郡地,后分薛郡为郯郡,朐县属焉。”其它地方志书记载大抵与上述二例相类。 薛郡原为薛国旧地,战国初年薛亡于齐。《汉志》鲁国,“故秦薛郡“。秦取其地后,于公元前224年设郡。《水经·泗水注》:“鲁国……始皇二十三年(公元前224年)以为薛郡。”郡治鲁县,今在山东曲阜市。秦一统天下后,为防止原关东六国旧贵族势力再起,在三十六郡的基础上,重新区划天下。因秦灭齐初始,在齐地全境仅设置两郡,其辖地过大,不利统治,于是析大郡为小郡,其中“分薛郡为郯郡”,以“朐县属焉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载西汉东海郡的治所在郯县。东汉应劭注云东海郡乃“秦郯郡”。《水经注》记郯县沿革云:“东海郡治。秦始皇以为郯郡,汉高帝二年(前205年),更从今名。”唐李吉甫《元和郡县志》更加明确记述为:“秦置三十六郡,以鲁为薛郡,后分薛郡为郯郡。汉改郯郡为东海郡。”以上均以郯郡见称,亦与前述地方地志记载吻合。据《水经·泗水注》,秦薛郡始置于始皇二十三年,所以,秦朝若确有郯郡,其存在时间,应当在始皇二十三年至汉高祖二年之间。 然而,问题并非如此简单。秦有东海郡,也是确凿的事实。今见秦封泥有“东晦司马”和“东晦都水”。研究者以为“东晦”即“东海”。“晦”马王堆帛书本作“海”;又长沙子弹库楚帛书乙篇中有“乃命山川四晦”,“四晦”即“四海”。《淮南子》记四方之极有云“北方之极:‘自九泽穷夏晦之极,北至令正之谷。’”东汉高诱注谓“夏,大也。晦,暝也。”《庄子》有“北冥有鱼“之句,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释此“冥”字云:“本亦作‘溟’,北海也。”唐成玄英释云:“溟,犹海也。”“溟”、“冥”、“暝”三字想通,故北方之“夏晦”亦即北方之大海。故此,“东晦”义亦等同于“东海”,且此郡名当为秦人正式用法,“东海”则为后世文献惯常写法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初立时,……将兵围东海守庆于郯。”《史记·绛侯世家》,“项籍已死,因东定楚地泗川、东海郡,凡得二十二县。”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已定东海,来西,与汉俱临广武而军,相守数月。”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:“汉六年,立交为楚王,王薛郡、东海、彭城三十六县。”以上均可证东海(东晦)郡的存在。东海(东晦)郡的始置年代有“始皇二十四年”和“始皇二十六年”等说法,目前尚无定论。参考始皇二十三年设薛郡,则东海郡始置年代亦当在始皇二十三年之后。 这里引申出一个问题,即秦之郯郡和东海郡是何关系。一种意见认为郯郡即东海郡。因汉东海郡治郯,上述记载说明郯也是秦东海(东晦)郡的治所。汉初人叙事,本有以郡治县名替代郡名的习惯。秦的河东郡治所在临汾,秦戈铭文有“临汾守”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、鄣郡、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。”这里“吴郡”即指会稽郡,因会稽治吴,故以治所名称来代指郡名。东海郡治所在郯,也以郯郡以替代东海(东晦)郡。谭其骧先生《西汉政区地理》即云:“东海或称郯郡,以郡治得名。”如前所引述,大抵因自应劭以下之郦道元、李吉甫等人,皆曰秦置郯郡,致使东海郡之称反而少为人知。这一主张目前仍为主流观点,现通行的历史地理著作所标示的秦朝疆域图中,连云港市地区均标注为东海郡,如谭其骧先生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、张传玺先生《简明中国古代史》等。 对此,也有不同意见。该派认为郯郡与东海郡两个郡名之间的关系并非上述那样简单。虽郯郡不见称于《史记》,然应劭以及《水经注》等地理典籍,对郯郡沿革源流,俱言之凿凿,不可轻易弃之不顾。刘师培先生即云:“疑在秦名郯,楚名东海(东晦)。高祖初年名郯,又改名东海”,即郯与东海两个郡名,在秦汉之际曾有过交替变化。此说也不无道理,只是郡名变更的具体时间尚可斟酌。假如是由郯郡更名为东海(东晦)郡,那么应在秦末而不是张楚时期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记秦嘉等围攻东海郡事,在陈胜张楚初立之时,可证秦末此郡已名东海(东晦)。初灭秦时,此郡属项羽自封之西楚,又更名郯郡。至高祖二年,复改为东晦或东海郡。若此说可信,则应劭诸人所记郯郡沿革,当为阙省其中间变化过程而已。本人拟采此说。 最后,谈谈朐县的始置年代。由于史料匮乏,朐县始置于何年,尚不确知。文初所引《隆庆志》:“秦始置朐山县,尝立石于朐山……”,这里不言朐县而为朐山县。据《史记》:“始皇三十五年(前212年),立石东海上朐界中,以为秦东门。”《水经注》:“朐山西,山侧有朐县故城。”则朐山县当为朐县之误。又据《嘉庆志》:“海州……春秋为鲁之东境,后属楚。秦置朐县,属郯郡。汉属东海郡,亦分属琅琊郡。”《嘉庆志》引《通典》:“海州,在秦为薛郡地,后分薛郡为郯郡,朐县属焉。”似可做如下推论:秦置薛郡时,尚无朐县之名,海州仅为“薛郡地”。“分薛郡为郯郡”后,于是“朐县,属郯郡“、“朐县属焉”,朐县之设,大抵与郯郡之设同时或略偏后。前述郯郡始置年代不会早于始皇二十三年(前224年),因而朐县之设亦在始皇二十三年或之后。 综上,秦朐县先后交替隶属郯郡、东海(东晦)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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