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秦铺头建村后主张耕读传家的第一位负责人
明代秦铺头村建村后的第一位负责人——秦宾。他的墓碑在秦铺头村秦氏家庙中保存着。墓碑上刻着:“大明故耆宾秦公之墓”,这就表示秦宾是明代秦铺头建村之初已故的负责人。 为什么说秦宾是明代秦铺头建村后的负责人呢?这要从明朝的律法说起。明初规定村里设置的负责人称作“耆老”。《大明律》载,合设耆老,须于本乡年高有德、众所推服内选充。《教民榜》文云:民间婚姻、田土、斗殴、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本里老人、里甲决断。若系奸盗、诈伪、人命重事,方许赴官陈告。而户部申明老人、里甲合理词讼条目,即斗殴、争占、窃盗、赌博、私宰、邪术,里老亦得与闻。明初以来的"老人之役"和耆老之设,在清代也得到法律的确认,清之户律规定:凡各处人民,每一百户内,议设里长一名,甲首一十名,轮流应役,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。……其合设耆老,须由本乡年高、有德,众所推服人内选充。不许罢闲吏卒,及有过之人充任。从上记资料可以看到:作为“老人之役”这一特殊役种或社会义工的应承者,里老(耆老)是“正役”或“正差”,而不是“乡官”或“乡吏”,质言之,里老(耆老)保持有乡土社会成员的身份;里老(耆老)的义务是“劝民为善”和“听一里之讼”即《明史》上所记的“导民善、平乡里争讼”,里老(耆老)也有相应的权力,如“劝民为善“方面行使申诫罚(“书邑人之恶者以瘅之”即提出告诫和谴责)、行为罚(责令作为或不作为)和人身罚?许用竹篾荆条,量情决打)的某些权力,“听一里之讼”方面“果决是非”的仲裁、调解、裁量和审判的某些权力;里老(耆老)有的由乡民推举(所谓“每里各推”),有的听官府选定(所谓“于里中选”),有的则可能是乡民推举、再经官府批准的,而“众所推服”乃是里老(耆老)资格的认定原则。 秦宾墓碑碑文为“大明故耆宾秦公之墓”。说明秦宾是已故的明朝“耆老”,简称“耆”。也就是说秦宾去世前是秦铺头(小铺头)的负责人。 为什么说秦宾是秦铺头建村后的第一位负责人?因为秦铺头村是明代由山西洪洞县移民形成的村子,而秦宾正是明代由山西洪洞县携带4个儿子迁佐、迁佑、迁仪、迁人;6个孙子可力、可教、可成、可明、可大、可久最早来到河邑建成了秦铺头村(当时叫小铺头)。被秦铺头村秦氏称为“肇迁祖”。因此秦宾担任的“耆老”只能是秦铺头村建村初期的第一位负责人。 另外秦宾墓碑还显示了“耕读传家”是秦铺头秦氏的优良传统。秦宾墓碑上其儿子的署名有“太学生秦迁人”。可以想象,在明代移民之初,移民会遇到许多困难,秦宾是在当时困难的情况下仍然供养小儿子秦迁人读书,使其成为当时的最高学府的太学生。以后,秦氏历代子孙中有不少监生、廪生、文生、增生。说明“耕读传家”的古训一直在传承。直到新中国成立,50年代秦铺头秦氏中大学毕业的就有秦光显、秦忠国、秦忠伦、秦忠喜等,以后大学毕业的人数更多。更说明了,秦铺头秦氏以肇迁祖秦宾始,就以“耕读传家”作为优良传统,一直传承到现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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